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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焚烧新标准将实行

2000-03-27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3月26日讯(记者 赵建国)据国家环保总局日前公布的消息,焚烧生活垃圾、烟尘无序排放的状况将得到控制。新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将于6月1日起实行。

据悉,该标准规定,今后任何有危险的废弃物都不能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理;进入焚烧厂的生活垃圾必须先放置在垃圾厂的储存仓里,焚烧时所用的助燃风应先从储存仓内收取,以减少废气对环境的污染,按照规定,储存仓内还必须设有污水收集装置,以避免地下水和土壤污染。新标准对垃圾焚烧时产生的二恶英类污染物排放标准作了更严格的规定。同时要求,如果焚烧炉周围200米距离内有建筑物,那么焚烧炉的烟囱必须高出最高建筑物3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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